关于申报2025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的公告
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体推进检察实践创新与检察理论创新,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了《2025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参考选题》。根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
《课题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现将2025年度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人范围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面向全国,鼓励检校之间、东西部检察机关之间联合申报。
二、申报限制
1.已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尚未结题的,不得以主持人身份申报。
2.已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最高人民法院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国家检察官学院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等项目的课题组不得以相似题目重复申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
3.课题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开展相关课题研究的前期研究成果,能作为课题主持人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4.青年课题主持人不得超过40周岁。
三、立项原则
申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应着眼于推进检察理论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和针对性,贴近检察实践。自拟题目与参考选题同等对待。课题评审将本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论证质量择优立项。
四、项目类型
根据
《课题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本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分为重大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课题经费分为基础经费和优化经费,部分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需自筹基础经费。课题研究报告获评优秀且课题研究成果符合规定条件的,还将资助优化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