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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
  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办发〔202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25年1月9日


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服务消费和促进文化旅游业发展的部署要求,发挥文化赋能、旅游带动作用,深化“文旅+百业”、“百业+文旅”,提升产品供给能力,丰富消费业态和场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着力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提出如下措施。

  一、丰富消费惠民举措

  (一)举办系列文旅促消费活动。在春节前后举办全国春节文化和旅游消费月、非遗展示展演展销、欢乐冰雪旅游季、“旅游迎春 休闲过年”、“四季村晚”等活动,营造温暖和谐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围绕“五一”、国庆假期和暑期等旅游旺季,组织各地贯穿全年举办消费周、消费月、消费季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特色文旅活动。支持各地在游客互送、资源互推等方面加强合作。开展“旅游中国 美好生活”国内旅游宣传推广活动,加强旅游产品推介。鼓励各地运用社交媒体、在线旅游平台、生活服务平台等开展文化和旅游宣传营销。

  (二)实施消费惠民让利行动。实施“百城百区”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发挥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城市作用,联动金融机构、文旅企业,将更多优质资源投向文旅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推出文化和旅游消费券、消费满减和积分奖励兑换、抽奖等优惠措施。鼓励各地探索实施区域一体化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措施。

  (三)拓展公共机构服务供给。鼓励公共文化机构积极开展文化体验、艺术普及等服务。组织文艺院团、非遗工坊等开展惠民演出和非遗展演进商圈、进景区、进街区活动。支持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策划推出高品质特展。

  二、满足不同年龄群体消费需求

  (四)优化亲子游乐服务。推出一批高品质少儿题材舞台剧目,创新演出场景和形式。引导商场、景区、街区等引入亲子乐园、无动力儿童乐园、手工坊等业态。顺应生育支持政策,更好满足多孩家庭旅游住宿需要,鼓励酒店、民宿推出优质亲子房、儿童房,打造亲子度假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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