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任命杨斌等341人为公证员的决定
司发通〔2022〕44号
天津、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省(区、市)司法厅(局):
你们关于报请任命杨斌等人为公证员的请示文件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任命以下341人为公证员:
天津市 杨斌、王斌、胡楠、兰文琦、裴艺君、刘蔓玉、刘建营、于斌然、梁倩宁
山西省 武晓莉、宁超辉、段毛毛、樊亚雯、侯宏翔、李恺、原晶晶、李鑫妮、任非非、李晶、韩慧荣、梁霞、史雨凤、张璐、王晋静、韩嘉楠、郭慧敏、廉亚超、马晓婷、郝秀林、李岳轩、魏文佳、孙丽荣、药美艳、张永利、袁悦、鹿秀娥、李思琪、李雪梅、陈倩、贾茜、邱旭梅、李鑫、薛春、卫珊珊、赵晓庭、白琳琳、刘美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