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关于做好加速康复外科骨科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卫医医疗便函〔2020〕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局):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加速康复外科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833号)及《加速康复外科试点工作方案(2019—2020年)》有关要求,经有关医院申请,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加速康复外科专家委员会骨科专家组推荐,我们确定了195家加速康复外科骨科首批试点医院(见附件1),确定了骨科第一批试点病种(手术)(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组织做好骨科加速康复外科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