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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文号: 例如:国税发 2009 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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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施行日期:
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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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组织开展兽药质量检验检测相关机构摸底调查的通知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组织开展兽药质量检验检测相关机构摸底调查的通知


农牧便函〔2019〕273号


  根据中央部门预算管理规定,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2019年兽药质量检验、兽药残留检测和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等事项,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实施。为切实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请各地尽快按要求组织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开展摸底调查。

  作为承接主体的服务机构包括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相关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有明确的法律地位,能够对其出具的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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