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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例如:国税发 2009 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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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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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的指导意见
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的指导意见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是党中央有关文件和《网络安全法》确定的基本制度。近年来,各单位、各部门按照中央网络安全政策要求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全面加强网络安全工作,有力保障了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网络和数据安全。但随着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网络安全工作仍面临一些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为深入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健全完善国家网络安全综合防控体系,有效防范网络安全威胁,有力处置网络安全事件,严厉打击危害网络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国家网络安全,特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全面加强网络安全工作统筹规划,以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为基础,以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网络和数据安全为重点,全面加强网络安全防范管理、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侦查打击、情报信息等各项工作,及时监测、处置网络安全风险、威胁和网络安全突发事件,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网络和数据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积极构建国家网络安全综合防控体系,切实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分等级保护、突出重点。根据网络(包含网络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以及其遭到破坏后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科学确定网络的安全保护等级,实施分等级保护、分等级监管,重点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第三级(含第三级、下同)以上网络的安全。

  ——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护。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规范,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技术,积极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和技术防范措施,强化网络安全监测、态势感知、通报预警和应急处置等重点工作,综合采取网络安全保护、保卫、保障措施,防范和遏制重大网络安全风险、事件发生,保护云计算、物联网、新型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制造等新技术应用和新业态安全。

  ——坚持依法保护、形成合力。依据《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履行网络安全保卫和监督管理职责,网络安全行业主管部门(含监管部门,下同)依法履行网络安全主管、监管责任,强化和落实网络运营者主体防护责任,充分发挥和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协调配合、群策群力,形成网络安全保护工作合力。

  (三)工作目标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深入贯彻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安全建设和检查等基础工作深入推进。网络安全保护“实战化、体系化、常态化”和“动态防御、主动防御、纵深防御、精准防护、整体防控、联防联控”的“三化六防”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良好生态基本建立,国家网络安全综合防护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建立实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底数清晰,安全保护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保障有力。在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涉及的关键岗位人员管理、供应链安全、数据安全、应急处置等重点安全保护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能力明显增强。

  ——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立体化网络安全监测体系和网络安全保护平台基本建成,网络安全态势感知、通报预警和事件发现处置能力明显提高。网络安全预案科学齐备,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演练常态化开展,网络安全重大事件得到有效防范、遏制和处置。

  ——网络安全综合防控体系基本形成。网络安全保护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党委统筹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多方参与的网络安全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网络安全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网络安全管理防范、监督指导和侦查打击等能力显著提升,“打防管控”一体化的网络安全综合防控体系基本形成。

  二、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在公安机关指导监督下,认真组织、深入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建立良好的网络安全保护生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一)深化网络定级备案工作。网络运营者应全面梳理本单位各类网络,特别是云计算、物联网、新型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制造等新技术应用的基本情况,并根据网络的功能、服务范围、服务对象和处理数据等情况,科学确定网络的安全保护等级,对第二级以上网络依法向公安机关备案,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对新建网络,应在规划设计阶段确定安全保护等级。公安机关对网络运营者提交的备案材料和网络的安全保护等级进行审核,对定级结果合理、备案材料符合要求的,及时出具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行业主管部门可以依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国家标准,结合行业特点制定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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