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关于印发《关于修改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决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修改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决定》的通知
高检发〔2020〕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现将《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修改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决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请示报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2020年9月17日
2020年9月17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关于修改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决定
关于修改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