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自然资办函〔2019〕9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
为科学合理评估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部组织研究制定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实施。
附件: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指导意见(试行)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19年5月31日
2019年5月31日
附件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指导意见(试行)
前言
为规范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以下简称“划拨地价”)评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土地估价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本指导意见。
本指导意见由自然资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指导意见起草单位: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本指导意见由自然资源部负责解释。
1. 地价定义
本指导意见所述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是指以划拨方式取得的、无年期限制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2. 引用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