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949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盟中央办公厅: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强化检察机关在财产刑执行过程中的监督职能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掌握全部财产刑判决信息、实现财产刑判决信息共享的建议。提案提出的关于人民检察院掌握全部财产刑判决信息、实现财产刑判决信息共享的建议,切中实际的需求。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我院积极谋划、统筹部署,稳步推开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特别是2016年我院部署的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实现了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的全覆盖。2017年4月中旬至2017年11月底,我院在全国组织开展了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回头看”活动。2018年,我院在全国组织开展深化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活动。可以说,近年来检察机关一直在积极推进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这项新增业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检察机关也深切感受到当前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在及时、全面掌握财产刑信息方面的问题,影响了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