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2018〕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统筹指导和督促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抓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任务落实,协调解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刘 鹤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苗 圩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刘 昆 财政部部长
高 雨 国务院机关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