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批准《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在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设立口岸
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的决定
批准《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在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设立口岸
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的决定
(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批准〈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在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设立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审议中充分考虑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内地各有关方面对广深港高铁连接口岸设置及通关查验模式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