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21年第7号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于2021年4月2日经银保监会2021年第3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 郭树清
2021年6月21日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贯彻实施
民法典,做好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与
民法典的有效衔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银保监会对现行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银保监会决定:
一、对3部规章、11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附件1)
二、对14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附件2)
三、对4部规章、7件规范性文件与
民法典不一致的条款予以修订。(附件3)
附件:1.银保监会决定废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2.银保监会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3.银保监会决定修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