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一般理性人的观点,被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被医疗机构疑似感染的行为人,其存在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的概率较高,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行为可以认定其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主观罪过,因此可以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但是,进入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并不是划分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亲爱的用户:
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页面的内容,点击登录或注册。
如果您所在单位、机构希望了解或采购法信,请点此联系咨询。
欢迎关注"法信"公号(Legal_information),第一时间获取法律咨询及实务消息。
您目前没有该版块的访问权限,欢迎选择以下途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