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第二款规定,规定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本条(民法总则第二百零一条,下同)规定在《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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