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毒品犯罪的实践中,还存在“特情引诱”这一特殊而又不得不直面面对的敏感问题。特情引诱犯罪,国外称为“警察圈套”。运用特情侦破案件,是打击毒品犯罪的一种手段。这些特情(俗称“耳目”)打入毒品犯罪分子内部,以经允许的行为,诱使他们犯罪。但实践中又出现了违规使用特情引诱的情况。由于特情引诱涉及在处刑中如何解决罪责刑问题,不能与普通毒品犯罪一样用刑。 妥善处理有“特情介入”的毒品犯罪案件,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在司法实践中,“特情介入”案件要区分以下三种情形分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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