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会遇到的问题是如何确定用人单位的主营业地,以及如果用人单位的主营业地对劳动者保护水平较低,如何实现对劳动者的保护?
根据本法第14条“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的规定,法人的主营业地为其经常居所地。但是,何为法人的“经常居所地”,法律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属于自由裁量的一个连结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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