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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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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主营业地的确定


单位作者: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来源:中国民法典适用大全·涉外商事海事卷(一)

    

  实践中会遇到的问题是如何确定用人单位的主营业地,以及如果用人单位的主营业地对劳动者保护水平较低,如何实现对劳动者的保护?

  根据本法第14条“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的规定,法人的主营业地为其经常居所地。但是,何为法人的“经常居所地”,法律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属于自由裁量的一个连结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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