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全文    标题或全文  |   精确查询    模糊查询
标题:
全文:
作者:
主编:
法学分类:
全部
出版时间:
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搜索 清空
污染环境罪中“处置”行为的界定


作者名称:刘泽鑫
来源:污染环境罪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研究

    

  “处置”的含义较为抽象,从字面上来看具有处理的意义。针对污染环境罪而言,“处置”并不单指处理污染物,即不仅包括“排放”和“倾倒”这两种排污方式以外的方法,还包括其他与污染环境相关的行为。因此,本罪中关于“处置”的概念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在笔者看来,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界定“处置”的含义:
  第一,“处置”具有处理污染物的含义。“处置”的含义可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行政法律法规中找到渊源。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88条

保存检索条件
X
添加标签: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保存条件:
分享
划线
批注
分享
投稿
划线
选择文字与已标注内容“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
重复,继续标注将覆盖上次标注内容
是否继续?
微信“扫一扫”
法信App“扫一扫”
操作提示
对不起,您未登录或没有权限,不能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