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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

    

  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继承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主要特征:
  (一)继承法律关系的发生以被继承人死亡事实为原因
  被继承人死亡是财产继承法律关系发生的前提,该事实属于法律事实,包括自然人的自然意义上的死亡和法律上宣告的死亡,没有自然人死亡事实即不发生继承问题。因买卖、夫妻离婚分割财产、家庭分家析产、企业法人消灭所致剩余财产归属、确定等均不属继承法调整范围。继承法律关系以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为根据,这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以民事主体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发生原因不同。
  (二)继承法律关系有身份关系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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