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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氯胺酮等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问题


单位作者:最高人民法院《最新法律文件解读丛书》编辑委员会
文章名:解读《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来源:刑事法官必备法律司法解释解读(第三版)(中册)

    

  毒品数量的大小反映毒品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是毒品犯罪定罪量刑的重要情节。关于毒品案件量刑的数量标准,刑法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了鸦片、海洛因和甲基苯丙胺3种毒品的数量标准;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6月10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了苯丙胺类、大麻类、可卡因、吗啡、杜冷丁、盐酸二氢埃托啡、咖啡因、罂粟壳8种毒品的数量标准。鉴于氯胺酮、美沙酮、三唑仑、安眠酮、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等新型毒品犯罪发展目前蔓延严重,而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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