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定剽窃行为时,应将其与形式上类似的行为相互区别: 1.剽窃与模仿。模仿之作,就文字作品而言,是指参考、借鉴他人作品后进行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作品。模仿则是指依照一定榜样做出类似动作和行为的过程。作者在创作作品的最初阶段,均要借助于模仿,以此吸取经验作为进一步发挥创造性的基础,因此,模仿是一种创作方法,不应混同于剽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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