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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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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情介入案件中应注意的犯意引诱问题

引用0198页

单位作者:最高人民法院毒品犯罪审判指导小组
来源:毒品犯罪审判理论与实务

    

  犯意引诱,指行为人本没有实施毒品犯罪的主观意图,而是在特情诱惑和促成下形成犯意,进而实施毒品犯罪的。构成犯意引诱的条件有三个:一是诱使者的身份必须特定,必须是警察或其他司法人员或他们派出的耳目,一般公民不能作为诱使者;二是诱使者不仅提供机会,还必须以积极行为诱使行为人实施犯罪;三是被告人毒品犯罪的故意和内容是经特情引诱而萌发的,并不是原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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