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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至3月福州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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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务公开丨2023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2023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01
  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3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90人;不捕749人,不捕率48.7%。共决定起诉2363人,不起诉1105人,不起诉率31.9%。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4%以上;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5%以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7%以上。

  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

  2023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132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129件,占监督数的97.7%。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

  2023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75件次,监督采纳率98.7%。

  3.刑事抗诉。

  2023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7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3件,占审结总数的100%。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

  2023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6件次,同期审判机关采纳率100%。

  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3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310人;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68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63人;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6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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