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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院第三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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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院第三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

  一、严惩虚构理财项目诈骗老年人犯罪——李勇集资诈骗案

  二、严惩假借投资工艺品诈骗老年人犯罪——董青松集资诈骗案

  三、严惩冒充养生专家诈骗老年人犯罪——甘家栋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四、严惩利用熟人关系诈骗老年人犯罪——潘东雄诈骗案

  五、严惩强迫老年人交易涉黑恶犯罪——廖鹏程等强迫交易案

  

一、严惩虚构理财项目诈骗老年人犯罪——李勇集资诈骗案

  一、基本案情

  2011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李勇伙同他人在广州、深圳等地,以获得高额回报为名,诱骗多名老年人购买其虚构的理财产品骗取钱财,先后骗得127名老年人投资理财款共计2308.5万元。后多名老年人未能如期收到利息,且无法联系到李勇退还资金,遂向公安机关报警。2018年7月,李勇被抓获归案。

  二、裁判结果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被告人李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编造虚假事实和信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非法占有和恶意处置参与人款项,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故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李勇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追缴退赔违法所得。

  三、典型意义

  犯罪分子在没有实际业务支撑和盈利来源的情况下,虚构理财项目,以承诺“保本高息”“保证收益”为诱饵,利用老年人渴望关怀、寻求养老保障的需求,诱骗老年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将“养老钱”用于投资,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行为性质恶劣。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虚构理财项目诈骗老年人犯罪,切实守护老年人“养老钱”。

  

二、严惩假借投资工艺品诈骗老年人犯罪——董青松集资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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