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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法院发布“稳企复产”典型执行案例和执行创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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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法院发布“稳企复产”典型执行案例和执行创新机制

  

案例一:

  

  某供应链公司与某发电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
——发挥查封不动产的融资功能,实现执行债权和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双保障

  【基本案情】

  因受疫情和煤炭价格波动影响,某发电公司未履行向某供应链公司分期付款义务,某供应链公司向太仓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某发电公司支付煤炭货款2000余万元。该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公司名下厂房及土地、冻结了银行账户。经调查,被执行公司作为民生保障企业,若对其直接启动财产处置程序,会使公司生产经营受到影响,且处置程序用时长、债权实现慢,也会影响到某供应链公司的资金周转。

  针对上述情况,该院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决定在法院的全程监管下,允许被执行公司以被查封的厂房等不动产向银行抵押融资。即由法院解封被执行公司名下的厂房等不动产,在被执行公司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后,银行将贷款发放至被执行公司名下已被冻结的账户中。通过上述执行方案,该案仅用时21天执结,不仅快速实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也为被执行公司筹集部分经营资金,确保了疫情期间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典型意义】

  本案执行中,执行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考虑一般的财产处置措施可能对双方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创新执行思路,发挥查封不动产的融资功能筹集资金,不仅保护了申请执行企业的债权,而且将对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了最低,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太仓市人民法院

  

案例二:

  

  某贸易公司与某信息科技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
——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促成执行和解,助力企业共渡难关

  【基本案情】

  昆山市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的某贸易公司与某信息科技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1790万元及利息。执行立案后,申请执行人称其受疫情影响经营较为困难,希望能尽快执行到位。被执行企业在收到法院发送的执行文书后主动联系法院,表达和解意愿。

  经查,被执行企业系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经营地在上海市嘉定区,与苏州地区经济往来密切,受疫情影响,今年以来该企业生产处于停滞状态。另查明,该企业在江苏省范围内并无其他未履行完毕的执行案件。执行法院遂通过视频约谈等方式多次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引导双方相向而行、共克时艰。经协商,申请执行人同意在被执行企业支付首期500万元后,申请法院先行解除其名下的一个银行账户用于支付工人工资,避免引发劳资纠纷。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企业再付500万元并对剩余款项分期履行,申请执行人申请解除对被执行企业所有银行账户的冻结。目前,被执行企业已复工复产,和解协议正常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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