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RCEP成员国商事案件审理情况
苏州国际商事法庭自2020年11月27日成立以来,共受理涉RCEP成员国案件64件,审结37件,涉案标的总额达9.72亿元。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涉案的RCEP成员国范围较广。法庭成立以来受理的涉外商事案件涉及39个国家和地区,这其中覆盖了除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和老挝以外的其余11个RCEP成员国,但纠纷相对较多的仍然是经贸往来较为紧密的韩国、新加坡和日本;
二是案件类型多样但分布相对集中。法庭受理的涉RCEP成员国的涉外商事纠纷案件,涉及数十个案由,涵盖了跨境贸易、服务、投资、金融等多个领域,但案由相对集中,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股权转让两类纠纷占比为55%;
三是案件争议标的额较高。法庭受理的涉RCEP成员国案件标的额最高为2.34亿元,平均个案标的额为1518.88万元,是2021年度全市法院涉外商事案件个案平均标的额的3倍;
四是跨境投资、贸易类纠纷集中发生于传统制造业领域。法庭审理的22件跨境投资类纠纷中,有20件均系RCEP成员国市场主体在我国境内投资设立了生产制造型企业,之后因为股权转让、股东出资等发生纠纷;21件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中,合同项下的标的也大都是涉及到设备、配件或纺织品的买卖等。
苏州国际商事法庭在案件审理中持续实施涉外商事审判精品战略,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始终践行高质量司法保障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职责使命,并致力于为涉外商事争端解决提供更具智慧的苏州方案。
涉RCEP成员国典型案例
壹 *遵循国际条约优先适用原则
日本企业货物贸易合同适用CISG违约赔偿获支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