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公布5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省法院向社会通报一年来湖北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同时公布5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2019年,全省法院新收毒品犯罪案件5688件,同比下降0.6%;审结5456件,同比下降4.3%;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6272人,同比上升23.7%,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1497人,同比上升19.7%,重刑率达23.86%,比同期全省刑事案件平均重刑率高出15.25个百分点。
湖北法院始终坚持对毒品犯罪依法从严惩处的指导思想,认真履行刑事审判职能,充分发挥惩治和预防毒品违法犯罪的作用,依法、及时审理各类涉毒犯罪案件,有力震慑毒品犯罪分子,遏制毒品犯罪的高发多发势头,保障了我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为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惩毒品犯罪
近年来,全省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针对我省毒品犯罪的严峻形势认真研究谋划,加强审判指导、调查研究,确保毒品犯罪案件审判重点突出,标本兼治,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大力加强审判规范化建设,确保涉毒案件审判质量
一是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全面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确保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二是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断完善毒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确保此类案件量刑均衡公正。三是通过审级监督、个案指导、案件通报等方式加强审判监督指导,促进全省各级法院不断提高毒品案件审判质量。
三、利用审判资源优势,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通过涉毒犯罪案件审判信息公开,进行日常宣传教育。二是坚持在国际禁毒日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坚持突出以青少年群体为重点的毒品犯罪预防教育。四是延伸审判职能,对审理涉毒犯罪案件中发现的管理漏洞、不良倾向、违法现象等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预防和减少涉毒犯罪发生。
禁毒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将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扎实做好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和禁毒综合治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为建设平安幸福湖北做出应有贡献。
案例1
唐航、熊辉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引诱、教唆、欺骗3名未成年人吸食毒品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唐航,男,1986年9月20日出生,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