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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研究室负责人就《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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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研究室负责人就《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答记者问

  一、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意见》制定的背景和现实意义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统筹谋划部署,在体制机制、法律法规、监督管理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刚刚闭幕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安全问题,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近年来,全国各地陆续发生了一些高空抛物、坠物的情况,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做好具体贯彻落实工作。其中,最重要的措施就是紧密结合人民法院职责,起草指导全国法院依法预防和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预防和惩治高空抛物行为,不断完善综合治理、协同治理、诉源治理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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