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负责人就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答记者问
2025年4月28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人民法院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王淑梅、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永利及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王海峰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局长姬忠彪主持。
问题1:围绕“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意见》给出了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的司法指引,请问重庆法院作为牵头法院,在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举措? 答:重庆法院积极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主动对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司法需求,从以下方面持续精准发力。
一是立足审判职能,提升专业化司法能力。依法审理涉运输通道建设、交通场站建设、物流集散服务、物流产业融资、贸易投资合作、知识产权保护、数据权益保护、环境资源保护等各类纠纷。完善裁判规则,统一裁判标准,依法保障通道贸易畅通、投资便利,形成了一批对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有示范作用的标杆性司法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已批准设立重庆国际商事法庭,进一步创新完善国际商事审判机制和机构建设。
二是加强改革创新,优化审判体制机制。优化管辖制度,逐步建立匹配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运输纠纷的管辖机制。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重庆在辖区内实现了交通运输案件的集中管辖。加大对边境贸易纠纷的诉讼便利化改革力度,探索快速审理机制,对电子证据快速认证,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完善涉外送达机制,在符合相关国家法律的前提下,推动司法文书电子送达、电子存证、在线认证等技术应用。
三是深化司法协作,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西部陆海新通道省际司法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作用,聚焦重点领域司法需求,加强沿线法院的沟通协调联动,创新人才协作培养方式,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