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促推执行工作全面规范提升?最高法执行局、研究室负责人答记者问
2025年4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深化交叉执行、规范执行工作情况和执行实施专题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黄文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局长姬忠彪主持。
问:指导性案例251号至253号系3件涉及交叉执行工作的案例,既有下级法院报请,也有上级法院依职权审查,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执行过程中怎样精准发现应当交叉执行的案件? 答:交叉执行是好钢,要用在刀刃上,着力解决疑难复杂案件。因此,精准发现案件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案件发现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执行法院主动发现案件。执行局负责人要承担起关键少数作用,定期组织对案件进行评查,对于被执行人主体特殊、外部干扰大、财产在外地不便执行等案件,依法向上级法院报请交叉执行。上级法院可以提级执行,以排除干扰,或者开展协同执行,汇聚辖区不同法院力量,共同推动执行。在交叉执行30万案件中,提级执行占比约5%,协同执行占比约22%,各地法院通过交叉执行化解疑难案件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二是上级法院强化监管。上级法院要监管长期未结案件、群众信访案件,抽取积压多年的待执案件开展交叉执行。对同一被执行人涉多起执行案件的,可以研究是否开展集中执行。同时,上级法院要全程指导,强化督促,确保件件取得实效。
最高法院下发“双百”案件后,定期督促指导,一批涉民生积案得以化解,受到群众点赞表扬。如,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执行的张某某申请执行刘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经最高人民法院督促执行,执行法院多方查找、摸排蹲守,成功拘传被执行人并促使其自动履行,案件顺利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深受感动,表示:“这么多年的案件,法院还没有忘记”。
问:今天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中,指导性案例254号是关于强化法院内部“立审执”协调配合的,请问开展这项工作的原因、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成效都有哪些呢? 答:最高法院党组和张军院长高度重视“执行难”问题的解决,在不断推进执行联动工作的同时,明确提出要畅通完善法院内部治理机制,通过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等不同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凝聚起法院内部解决“执行难”的整体合力,这是落实“抓前端、治未病”要求的务实举措,也是坚持系统观念,全局谋划、整体推进审判执行各项工作的重要方法。为此,去年8月,最高法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印发《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要求建立“立审执一体化”协调机制,在具体举措上,概括起来主要为:强化保全措施应用,加强风险提示和释明引导,开展关联案件检索和信息通知,突出裁判文书主文可执行性,强化审判部门判后督促履行义务,探索保全财产直接扣划,推进财产自行处置,稳慎推进“执破衔接”,强化执行异议化解和滥用异议司法规制。您刚才提到的指导性案例254号明确,对于被保全的款项,人民法院在作出生效裁判后、立案执行前,可以根据申请依法对该款项作出扣划裁定。这种保全财产直接扣划的实践探索,即是“立审执”协调配合的举措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