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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例如:国税发 2009 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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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司法案例研究基地发布第十一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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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司法案例研究基地发布第十一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增强文化自信,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强调,要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司法裁判全过程,促推良好民风养成,促进矛盾实质化解,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司法案例研究基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定期编发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的第十一批江苏法院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涉及商家虚假发货买家惩罚性赔偿请求获支持、滥用竞业限制无效、违法出售试题被判刑等紧系人民生活、关乎群众利益的问题,寄望通过解读案例背后的文化价值,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融合,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目 录


  案例一:拾得现金拒不交还,法院依法判令返还

  案例二:风雨天绿化林木砸伤人,市政公司未尽排查义务应担责

  案例三:猎杀“鸟中大熊猫”,尝鲜“野味”要判刑

  案例四:卖家恶意发出空包裹,买家主张惩罚性赔偿获支持

  案例五:父母去世房贷无人偿还,法院多方联动促成调解

  案例六:冷菜厨师跳槽被诉,竞业限制不可滥用

  案例七:售卖试题破坏考试公平,高校教师被追赃判刑

  案例八:“滴水”之争上法庭,“檐下”调和邻里情

案例一 拾得现金拒不交还,法院依法判令返还


  裁判事项:张某将大额现金放在裤子口袋,下车时现金从口袋掉落在地。数小时后,张某发现现金丢失并报警,警察通过监控发现,钱款被骑车路过的陈某拾得,便联系陈某,陈某否认拾得现金。张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陈某返还现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对携带现金的来源、原因及使用习惯等进行合理说明,结合报警记录及证人证言等在案证据,能够认定陈某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依法判决陈某向张某返还。

  案例价值:“见不义之财勿取,遇合理之事则从。”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良好社会风气的体现,值得继承和发扬。本案判决体现了支持公民践行传统美德、否定不诚信行为的正确导向,有利于以司法之力扬社会正气,并为类似行为作出正确指引,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

  (案例来源:宜兴市人民法院)

案例二 风雨天绿化林木砸伤人,市政公司未尽排查义务应担责


  裁判事项:李某风雨天步行出门,被路边突然倾倒的树木砸伤。李某将该路段绿化养护单位某市政公司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市政公司未对涉案树木充分履行维护、管理义务,未能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提前加固,主观上存在过错,且事发时并非气象部门发布预警的极端天气,不属于不可抗力,遂依法判决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价值:“防之于未萌,治之于未乱。”慎于细、审于微,方能洞察先机,防止“积羽沉舟,群轻折轴”。绿化林木为人们提供绿荫美景,但枯木倒伏、断枝掉落却是危及安全的“隐形杀手”。养护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日常维护,在恶劣天气来临时尤要未雨绸缪、防患未然。本案判决有利于促进公共服务单位筑牢“祸患积于忽微”的安全防线,维护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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