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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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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法>的决定(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


(2025年3月10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


  3月9日上午,各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代表法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代表们普遍认为,修改决定草案在认真研究吸收代表提出意见的基础上,作了相应的修改完善,赞成将修改决定草案提请本次大会表决通过。同时,有些代表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于3月9日下午召开会议,对修改决定草案进行统一审议,对代表提出的修改意见逐条研究。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认为,修改决定草案是可行的,同时,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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