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秘书处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2025年3月10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
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全体代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依法向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根据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的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到3月8日12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269件议案,其中,代表团提出的26件,3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243件。在这些议案中,有关立法方面的268件;有关监督方面的1件。
依照法定程序提出议案,是代表依法行使权利的重要方式,也是代表在大会期间的重要工作。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们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统一组织的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履职活动,为出席大会做好准备。本次会议期间,代表们认真酝酿讨论,代表团加强协调指导,共同把好议案政治关、法律关、质量关。今年的代表议案,绝大多数为法律案。其中,要求制定法律的134件,修改法律的130件,废止法律的1件,编纂法典的3件。按照法律部门划分,涉及
宪法相关法类7件,民法商法类29件,行政法类70件,经济法类73件,社会法类50件,
刑法类11件,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类28件。代表议案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围绕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提出修改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工会法等,制定企事业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律。二是围绕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完善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提出修改
企业国有资产法、
商业银行法、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制定数字经济、低空经济、数据资源、行业协会商会等方面的法律。三是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提出编纂
教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