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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的决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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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的决定》解读


  2024年9月27日,海南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一、出台《决定》的必要性

  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是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标志性工程,也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先导性项目之一。2020年12月1日我省颁布实施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三年多来,我省禁塑工作在机制创新、产业发展以及法治配套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多次受到国家相关部委的表扬和推广。

  为解决我省禁塑工作日常监管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决定》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紧扣当前全省禁塑工作短板,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压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一次性塑料制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优化体制机制,确保全省禁塑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决定》的主要内容

  《决定》紧紧围绕防治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对《规定》实施有效的制度设计予以保留,同时结合禁塑工作监管和执法实际,完善相关规定,使之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决定》共十三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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