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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草案)》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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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草案)》的说明

  

——2021年4月26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沈春耀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草案)》的说明。

  一、关于立法的必要性

  近些年来,某些西方国家为了遏制我国发展,利用涉台涉港涉藏涉疆涉海涉疫等问题对我进行遏制打压,粗暴干涉我国内政,严重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为了维护我国的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有必要制定专门法律应对某些西方国家对我实施的所谓“单边制裁”,为对外斗争提供法律支撑。

  (一)反击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迫切需要

  长期以来,某些西方国家打着维护民主、人权的幌子,借口维护国家安全,滥施“制裁”措施,肆意干涉我国内政,违反了主权平等的国际法根本原则、不干涉内政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平合作的联合国基本宗旨。我国历来坚决反对任何外国和境外势力以任何方式干涉我国内部事务,始终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坚定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反对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反对干涉别国内政。制定反外国制裁法,是反击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的迫切需要,有利于扞卫国际法治,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

  (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迫切需要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但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凌行径愈演愈烈,国际环境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上升。依法反制某些西方国家对我遏制打压,掌握化险为夷、转危为机的战略主动,坚持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迫切需要制定反外国制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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