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全文    标题或全文  |   精确查询    模糊查询
标题:
全文:
制定机关:
全部
文号: 例如:国税发 2009 2号
公布日期:
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施行日期:
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主题分类:
全部
效力等级:
全部
搜索 清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答记者问
属性标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
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职业能力建设司有关负责同志就《意见》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在给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贺信中指出,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人社部研究制定了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方案,拟研究制定“1+N”政策体系,《意见》是关于促进两类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一个配套文件。

  2018年11月,人社部印发《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在工程技术领域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天津、上海、江苏、广东等13个省市开展了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试点,已有1826名高技能人才取得职称,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在试点过程中,各地也陆续反映两类人才仅在工程领域贯通,受益面窄;高技能人才参评标准与工作实际结合不够,参评职称渠道还不够通畅,企业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为此,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梳理各地经验做法,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调研论证,研究起草了《意见》初稿,并征求了各地人社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近百家中央企业的意见。目前,《意见》经人社部部务会审议通过,正式印发实施。

  

保存检索条件
X
添加标签: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保存条件:
分享
划线
批注
分享
投稿
划线
选择文字与已标注内容“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
重复,继续标注将覆盖上次标注内容
是否继续?
微信“扫一扫”
法信App“扫一扫”
操作提示
对不起,您未登录或没有权限,不能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