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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例如:国税发 2009 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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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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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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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关于《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关于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部门职责分工,我们制订了《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商务部门户网站(http://www.mofcom.gov.cn)首页“互动交流”板块,进入“征求意见”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2.传 真:010-85093749。

  3.电子邮箱:lthuishou@mofcom.gov.cn。

  4.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流通发展司,邮政编码:100731。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11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020年9月22日

  

附件

  

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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