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全文    标题或全文  |   精确查询    模糊查询
标题:
全文:
制定机关:
全部
文号: 例如:国税发 2009 2号
公布日期:
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施行日期:
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主题分类:
全部
效力等级:
全部
搜索 清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技司、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深化船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属性标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技司、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深化
船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深化船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有关负责同志就《意见》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职称制度改革新要求。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指出了明确方向。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有必要研究制定《意见》,对深化船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进行部署和谋划。

  二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船舶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的新要求。1988年建立的船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对调动广大船舶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加强船舶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船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航运事业发展的需要,存在着职称层级设置不够健全、评价标准不够科学、向基层一线倾斜不够、管理服务不够规范等问题,亟需通过改革加以解决。

  按照中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要求,2017年5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启动了船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为做好《意见》研究起草工作,两部门专门研究制定了改革工作方案,面向全国各引航机构、航运企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等242家相关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多次召开座谈会,反复调研论证,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形成了《意见》初稿。2019年4月和2019年11月,分别在江苏昆山和北京召开了部分专家、船舶运输企业、海事院校、海事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职称工作同志参加的座谈会,对《意见》进行研究、讨论和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2020年4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情况,两部门对《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2020年6月24日,在“世界海员日”前夕,《意见》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名义正式印发实施。这是送给船员朋友的一份节日礼物。

  

保存检索条件
X
添加标签: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保存条件:
分享
划线
批注
分享
投稿
划线
选择文字与已标注内容“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
重复,继续标注将覆盖上次标注内容
是否继续?
微信“扫一扫”
法信App“扫一扫”
操作提示
对不起,您未登录或没有权限,不能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