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证券法修订草案由十二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请审议。2015年4月和2017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对修订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其间,根据国务院提出的议案,2015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为在证券法全面修改工作完成前推进股票发行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2018年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又作出决定,将上述授权期限延长了两年至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