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实施中期评估报告
——2018年12月24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何立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今年2月以来, 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受国务院委托,现将主要评估结果和建议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纲要》实施总体进展情况
《纲要》发布两年多来,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 各地区各部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总体上看,《纲要》各项目标任务进展顺利。
(一)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激励机制不断创新,制度环境不断优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三去一降一补” 取得阶段性进展,“破”、“立”、“降” 不断向纵深推进。
(二)主要目标指标进展总体符合预期。《纲要》 提出的25项主要指标总体进展顺利,2项指标提前完成,19项指标达到预期进度。经济发展总体平稳,前两年GDP分别增长6.7%和6.9%,今年前三季度增长6.7%;2017年全员劳动生产率超过10万元/人, 常住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58.52%和42.35%。创新驱动发展成效明显,2017年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7.5%,今年上半年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0.6件。互联网普及率提前达到规划目标。民生福祉不断增进,前两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6.3%和7.3%,城镇新增就业超过2600万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超过2500万人,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超过1200万套。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前两年万元GDP用水量累计下降13.2%,单位GDP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累计下降8.5%和11.4%,细颗粒物 (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累计下降15.8%,森林蓄积量提前完成规划目标。4项指标滞后于时序进度,分别是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两项预期性指标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地表水劣V类水体比例两项约束性指标。
(三)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突出短板取得积极进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取得积极成效,宏观杠杆率企稳,金融乱象得到初步遏制,举债融资行为进一步规范。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扶贫工作力度、深度、精准度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2017年底贫困发生率降至3.1%。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大气十条”目标全面实现,水污染防治力度加大,土壤污染防治稳步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