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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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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8年12月24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审计署审计长 胡泽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审计工作,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研究和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完善各领域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则。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制定台账、明确时间表,集中攻关、确保销账,并加大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全面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主体责任,严肃追责问责”的审议意见,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自觉接受审计跟踪检查,同时以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深化改革,建立健全相关长效机制。

  一、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一)审计机关加强跟踪检查。按照国务院要求,审计署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印发了整改通知和详细问题清单,并按照“谁审计谁负责跟踪检查”的原则,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对照问题清单,按项逐条跟踪检查整改情况,涉及80多个中央部门、31个省和2300多家单位,重点检查整改措施的真实性和效果,督促对整改进展慢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

  (二)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通过召开党委(组)会、专题业务会等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按要求建立整改台账,逐条研究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主体,层层压实责任。有的地方要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要比照巡视整改进行。很多部门和地方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有7个部门还专门制定了整改分工方案,并将整改工作纳入督查督办,实时跟踪整改进度,限时整改到位。同时,深入剖析问题原因,认真研究采纳审计建议,着力破除体制机制性障碍,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有关主管部门认真指导、监督本行业扎实推进整改,并建立部门间整改协调机制,形成整改合力。如国资委出台《关于督促中央企业整改审计问题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国资厅财管〔2018〕475号),要求“整改全覆盖、问题零容忍”,全委联动督导整改,针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导。国务院扶贫办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扶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18〕33号),督促各地坚决纠正违规问题,期间约谈了两个县的主要负责人。有的还举一反三,开展全行业整治行动,从体制机制上巩固整改成果。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底,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通过上缴国库、补征税款、收回贷款、归还原资金渠道、统筹盘活、调账等,整改问题金额2955.58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2944项,问责处理3299人次。

  (一)中央决算草案和预算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地方已整改7.66亿元,完善预算管理、税收征管、行政审批等方面制度8项。

  1. 关于中央决算草案编制不够准确完整的问题。

  一是少计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问题。财政部正在研究加强对通过退库方式安排资金的管理。对国际金融组织赠款,正在研究制定办法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对中央返还地方的税收3.01亿元,已列入决算。

  二是重大事项披露不充分问题。对中央政府投资基金有关情况,财政部已向全国人大财经委报告,正在研究预算草案反映的具体方式;对政府投资基金注资和特别国债到期续作情况,已在决算中披露。

  三是部分收支事项列示不细化问题。对进出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收入及退税情况,已在决算中按税种分4个科目列示,并细化补助地方的其他支出,同时要求细化中央基建投资决算。

  2. 关于预算分配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预算安排与存量资金盘活统筹衔接不够问题。财政部督促相关部门加快预算执行,及时调剂部门预算,对执行较慢的项目调减下年度预算,减少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结余,6个部门和13家所属单位已上交1.14亿元,其他部门正在与财政部进一步沟通协商。对无法按计划实施或超期未开工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督促加快建设进度或调整投资计划,有9个项目已开工、6个作出调整,1个项目的1.17亿元财政补助已缴回国库,另2个项目正在履行调整手续。财政部要求各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时,充分准确预计资金结转情况,加大统筹力度。

  二是预算分配标准不够明确或执行不严格问题。财政部制定修订管理办法,明确相关专项转移支付的分配因素、权重,涉及的24项专项转移支付中,除1项已清理整合外,1项已完成办法修订,22项正在抓紧推进。对分配标准不细化或不合理的专项转移支付和投资专项,财政部已研究调整补助办法,编制2019年预算时将审慎从严核定补助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提前在公告中明确资金安排具体比例、档次划分和定额标准等。对未严格执行规定办法和标准问题,财政部将严格按照因素法分配资金,优化因素设置、严控特殊事项;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和细化补助标准,将强化中央基建投资与下达任务量详细核算,对不符合条件的17个项目,已调减6个项目投资2515万元,对资金已全部支出的4个项目加强事后监管,完善1个项目的备案手续,6个项目单位整改了失信行为。

  三是部分预算安排和下达不够规范问题。对预算级次不清问题,财政部督促相关部门将补助地方支出转列转移支付或调整使用方向等,并核减其2019年部门预算中编报的补助地方支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提前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尽早确定中央本级和补助地方投资规模。对预算编制不细化问题,财政部将进一步细化转移支付预算,提高年初落实到地区的比例。对预算下达不及时问题,财政部将从严控制代编预算的范围和规模,规范使用程序,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对转移支付预算,财政部将严格按时限下达,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方、部门提前报送投资计划草案,做好项目储备,加快计划下达。

  四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不够完整问题。财政部梳理了尚未纳入预算的中央部门和单位所属非金融类一级企业户数及财务情况,研究起草了进一步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初步工作方案。

  五是部门间对接还不够顺畅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将3092亿元中央基建投资明确到地方,相当于上年执行数的78.4%。财政部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协助做好中央基建投资对地方转移支付2019年至2021年支出规划和2019年预算编制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中央基建投资计划下达文件同步抄送财政部并强化对账工作。两部门将进一步提高计划编制的准确性和精细化程度,优化审核流程,加快审核速度,缩短下达时间。

  3.关于转移支付管理仍不够完善的问题。

  一是具有指定用途的转移支付占比仍较高问题。财政部正在研究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已形成初步报告。

  二是专项转移支付退出机制不完善问题。财政部正在修订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实施期限或退出条件,除2项专项转移支付已整合外,3项已完成修订、9项已起草修订稿,其他38项正结合机构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和相关领域改革等抓紧推进,力争年底前完成。编制2019年预算时,财政部进一步增强专项转移支付评估的完整性和科学性,将评估结果作为转移支付取消、调整或整合的重要参考。

  三是部分转移支付安排交叉重叠问题。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统筹,财政部将建立查重机制,加强投资计划审核,减少拼盘支持、重复安排、多头支持等问题。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部正会同农业农村部整合相关资金;对两个投资专项安排同一地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从2019年起只在一个专项中安排。

  4. 关于部分财税领域改革有待深化的问题。

  一是预算绩效评价不到位问题。财政部进一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健全绩效指标体系,推进评价结果公开,2018年对51项(比上年增加16项)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评价,已向全国人大提交15项的评价结果,以及中央部门182个项目的自评结果。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对安排地方的投资支出,按专项填报绩效目标,并要求各地方、各部门2019年在申报投资计划草案时填报绩效目标。对部门预算绩效评价问题,相关部门通过增设或细化二三级绩效指标、组织专家评审等,提高指标科学性、有效性,并组织专人复审、排查指标和开展不定期检查等,提高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是中央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不规范问题。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加强基金设立的统筹协调,规范设立程序,推动整合同类或同一领域基金,尽快制定统一的管理办法;对两只基金投资同一公司问题,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基金管理机构加强尽职调查,避免与其他中央政府投资基金投资同一个项目。对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未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问题,财政部发文督促基金管理机构充实项目储备,加快项目审批和资金拨付,提高运营水平,已累计拨付165.45亿元,占到位资本金的23%。

  三是税收优惠政策后续管理不到位问题。财政部印发《税收优惠政策评估规范(试行)》(财办〔2018〕19号),对相关工作作出规定。为解决加速折旧政策未覆盖一些新兴制造业问题,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发布覆盖所有行业的《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明确对新购进单价不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税务总局通过制发配套政策、修改报表、辅导培训、宣传解读等,促进优惠政策落实。

  (二)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的57个中央部门本级及365家所属单位已整改47.26亿元,完善规章制度3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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