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8年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2017年全国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国预算草案和《关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预算草案和预算报告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国务院根据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作了修改。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报告的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566亿元,完成预算的102.3%,比2016年同口径(下同)增长7.4%,加上使用结转结余及调入资金10139亿元,收入总量为182705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330亿元,完成预算的104.3%,增长7.7%,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75亿元,支出总量为206505亿元;收支总量相抵,赤字23800亿元,与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持平,赤字率为2.9%。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119亿元,完成预算的103.2%,增长7.1%,加上调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50亿元,从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83亿元,收入总量为82752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077亿元,完成预算的99.3%,增长5.4%,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75亿元,支出总量为98252亿元;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15500亿元,与预算持平。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4666亿元。2017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134770.16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债务余额限额141408.35亿元之内。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4706.59亿元,包括一般债务余额103322.3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61384.24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债务余额限额188174.3亿元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