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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征求《南京市促进网约自行车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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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征求
《南京市促进网约自行车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促进我市网约自行车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市交通运输局组织起草了《南京市促进网约自行车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提高文件制定质量,使决策更加科学合理,即日起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以在2017年3月24日前,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

  一、邮寄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东止马营7号416室,邮编:210004

  二、传真:025-86611877

  三、电子邮箱:njkgczl@126.com

  特此通告。

  附件:南京市促进网约自行车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2017年3月17日

  

南京市促进网约自行车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我市网约自行车健康有序发展,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我市鼓励网约自行车发展,以市场配置资源、政府规范监管为手段,引导我市网约自行车规范有序发展,为市民提供便捷、绿色的出行方式,推动绿色低碳交通发展。

  二、(车辆定义)网约自行车是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平台,为市民提供日常短距离出行和休闲、旅游等主要功能的自行车(含电动)服务,是城市慢行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

  三、(基本原则)我市网约自行车发展、运营和使用,遵循以人为本、市场配置、依法规范、文明共享的原则。

  四、(部门职责)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鼓励、支持、规范网约自行车发展,依法履行监督责任,发挥服务和监管职能。

  (一)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网约自行车行业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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