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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砖国家领导人关于人工智能全球治理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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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砖国家领导人关于人工智能全球治理的声明

  人工智能代表着推动全球迈向更加公平未来的重要机遇,将激发创新、提升生产力、推动可持续发展实践,并切实增进全人类福祉。

  为实现上述愿景,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须降低潜在风险,着力解决各国特别是全球南方国家的需要。治理须在《联合国宪章》和各国监管框架下开展,尊重国家主权,遵循代表性、发展导向、可及性、包容性、动态更新和敏捷性原则。治理应切实注重个人数据保护,保障人类权益,确保安全、透明、可持续,且有利于弥合本国及国家间日益扩大的数字与数据鸿沟。世界各国应共同努力,构建以联合国为核心的人工智能治理体系,弘扬共同价值观,应对风险,建立信任,确保广泛包容的人工智能国际合作与可及性,包括加强发展中国家人工智能能力建设。

  在国际层面,各类治理倡议的激增及多边协调中的分歧,可能加剧现有不对称和全球数字治理的合法性赤字,从而进一步削弱多边主义。

  为支持开展建设性对话,实现更加均衡的治理路径,我们,金砖国家领导人一致同意制定一系列指导方针,以负责任方式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开发、部署和应用,助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包容性增长。这些方针仅限于非军事领域的人工智能,应通过国内或适用的国际框架及具有互操作性的标准与协议,以包容、透明、基于共识的方式予以落实。

  一、多边主义、合法性与数字主权

  联合国是人工智能全球治理的核心。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必须不惜一切代价避免碎片化与重复。我们必须依托联合国系统作为充分包容且具有代表性的国际框架推进人工智能国际治理。在联合国相关倡议的决策进程中,我们须推动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及全球南方国家有意义参与并发挥作用,同时认识到区域和多利益攸关方框架的互补作用,鼓励开展人工智能政策交流和对话,激发创新活力,促进经济增长。

  人工智能协同共治错综复杂,但前景可期。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相关利益攸关方网络应根据各自角色与责任,贡献专业知识、观念和资源。重申各国政府在人工智能治理中占据基础性和主导性作用,我们愿同私营部门、民间机构、国际组织、科研和学术团体以及其他利益攸关方密切合作,以实现代表性和包容性。

  数字主权和发展权是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关键。我们坚定支持各国在捍卫基本权利的同时,有权充分利用数字经济与新兴技术特别是人工智能带来的发展红利,通过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本土技术人才、确保公民免受人工智能风险伤害等方式,制定本国法律权限范围内的人工智能监管框架,提升人工智能研究能力,培育自主技术创新,确保数据安全,推进本国数字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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