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维护国际能源安全的声明
我们,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成员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领导人,
强调,确保人人获得可负担得起、可靠和可持续的现代能源是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所列的第七项目标。
认为,实现能源安全是世界各国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增进人民民生福祉的重要基础,
强调,各国的能源安全权利和各国人民的能源使用权利理应得到尊重和保障,
认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和全球安全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