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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例如:国税发 2009 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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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领导人联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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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领导人联合声明

  我们,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和澳大利亚、中国、日本、韩国和新西兰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于2020年11月15日以视频方式召开第四次RCEP领导人会议。

  在2019新冠病毒肺炎(COVID-19)全球大流行给世界带来前所未有挑战的背景下,我们高兴地见证RCEP协定的签署。大流行对我们的经济和人民福祉造成了严重影响。RCEP协定的签署彰显了我们坚定支持经济复苏、包容性发展、增加就业、增强区域供应链的承诺,同时也表明我们支持达成一个开放的、包容的、基于规则的贸易投资安排。我们认识到RCEP协定对本地区应对新冠病毒肺炎大流行至关重要,并将在疫后通过包容和可持续的经济复苏进程打造区域韧性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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