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为非民间借贷行为经当事人调解、和解或清算后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提供了按照民间借贷纠纷审理的审判思路.然而,对于转化型借贷关系的认定标准、基础法律关系在转化后的借贷关系中的作用,以及案件事实审查范围的界定等问题,司法解释尚未提供明确指引,导致审判实践中出现审理思路不一致、认定标准不统一、审查范围模糊等困境.为探索类案审理的统一路径,可尝试将案件事实划分为"基础法律关系"与"转化后借贷关系"两个阶段,并基于请求权基础分层检视的视角,对两类请求权分别进行规范分析,以替代传统的单纯法律关系审查思维.通过构建不同情形下的事实审查模式,以期为转化型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