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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重构研究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23年
3
128-139
刘毅
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宪法层面的表达.受苏联国家所有权理论影响,我国创设了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意图从私法层面落实社会主义公有制.但是,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存在所有权主体唯一性和统一性、所有权客体无限广泛性的问题,需要从主体和客体两方面完善、构建更能满足市场化配置需求、更具有操作性的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制度.就主体而言,要明确所有权真正的权利行使主体,实现国家所有向法人所有转变,明确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经法律授权代表国务院行使国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职责,同时,通过委托代理行使所有权,厘清中央和地方在所有权配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客体而言,要将所有权范围客体限定为具有稀缺性、有用性和产权明晰的自然资源.
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        国家所有权        社会主义公有制        代理        自然资源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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