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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危险犯的解构:从法益关联和危险控制展开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2022年
3
110-126
于润芝
清华大学法学院
抽象危险犯理论,可以通过正当根据路径、限制解释对象、危险判断方式三种不同视角予以解构.抽象危险犯的适用,要区分正当根据的证成和抽象危险的判断.正当根据从法益关联中建立:判断抽象危险犯构成要件行为所直接侵犯的法益,是否具有刑法独立保护必要性,若是,则不能再以背后实体法益的危险认定限制入罪.确立法益关联的实质内容后,据此具体地判断抽象危险,或者据此拒绝对部分抽象危险犯的限制.在事实层面证明抽象危险的存在状态是困难的,即使因偶然因素导致客观上无法发展至法益侵害,也不能否认抽象危险发生;只有当行为人有效控制了可能导致法益侵害的危险发展过程,客观上没有发展至法益侵害的可能,才否认抽象危险发生.
抽象危险犯        法益关联        秩序法益        抽象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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