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案件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时,面临诸多疑难问题,其中最为紧迫的,也是涉及制度顺利运转之核心的,有三大疑难问题:共犯共同被告如实供述的范围、共犯共同被告供述的证据调查方式以及共犯共同被告认罪认罚时如何实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价值.结合诉讼法基础原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本质进行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共犯共同被告如实供述的内容、范围,除了自己的罪行之外,还应当包括同案犯及其犯罪事实;对于共犯共同被告供述的证据调查方式,共同被告口供的证据性质应当被界定为证人证言,故应适用相应的人证调查方法;在制度价值实现上,可以通过分案处理的方式以切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内涵.
共同犯罪 认罪认罚从宽 供述范围 证据调查 分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