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与上级规章的关系是理论和实践共同聚焦的重要问题.本文以山东省16个设区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为分析对象,择取与部门规章、山东省政府规章相联系的规范内容进行逐一比对和分析,梳理了条文内容重复、衔接和不一致三个类型的具体表现,进一步分析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与上级规章关系呈现不清晰状态及效力等级模糊的原因,在于《立法法》制度设计留白、现行立法体制下的法制冲突风险、央地事权划分的紧张关系.进而提出由"明确判断效力等级"到"构建兼容性衔接机制"、由"事后效力裁决机制"到"事前风险防范机制"的解决思路.